2010
01-31
父亲打来电话,寄回去的钱收到了,不过在去邮局取钱的时候,有一个小小的插曲。
父亲收到汇款单,就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去了镇上的邮局。排了一段时间的队,终于轮到了,邮局工作人员说需要私章才能取钱,我父亲说,难道身份证不能证明我的身份吗?邮局工作人员说,取邮件用身份证是城里人的规矩,咱们乡下人的规矩是用私章。一定要让我父亲回家去拿私章,看在大家都认识的份上,我父亲跟他讲了好几分钟的道理,他总算勉为其难地把钱给取了。
我就不明白了,身份证这种很难伪造的证件不能做为身份的证明,大街上任何人五块钱就可以刻一个的私章反而能够证明,这位工作人员怕不是还活在六七十年代吧?






欢迎下次再来,有空常来
如果您对本文或对本博客有任何意见、建议或想法,请在下方的评论区域内发表。